门诊部组织学习《优质护理服务评价细则》
时间:2015-03-11 作者: 来源: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迎接国家卫计委2014----2017年为期3年的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2015年3月10日,门诊部再次组织全体护理人员学习了《优质护理服务评价细则》2014年版。
本次学习,门诊部副护士长李培越担任授课老师。她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优质护理服务评价细则》进行了解读:一是医院高度重视和支持护理工作;二是实施科学护理管理;三是改善临床护理服务;四是持续改进护理质量,对评价标准、基本要求、评分方法、评价要点进行了详细说明。她指出,优质护理服务不是简单的洗头、洗脚,是护理管理、护理工作模式的改革,是提高护士整体素质的工程,是改造、优化后勤工作流程的工程,是落实“护士条例、分级护理 ”法规、规章的工程,是全员职工共同协调、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
通过对照标准学习,使门诊部护理人员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同时也促进思考如何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扎实开展优质护理工作,切实做好“三贴近”。(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