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
时间:2016-12-05 作者: 来源:
2016年12月2日,我院在第一学术厅召开了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参会。副院长李钧主持会议。
会上,党委书记王平明确指出: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顺应人民期待、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有力举措。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偏低且结构不合理,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项目收费标准偏低,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知识价值没得到充分体现,既制约了医务人员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的积极性,也造成医院过度依赖检查、检验等物资消耗类收费项目维持基本经济运行的畸形发展模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刻不容缓,希望全体医务人员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
会上,李钧对我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要既分工又合作,确保相关工作和要求落实不走样,执行不变形,惠及群众健康。
李钧着重强调,在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中,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安排员工做好队患者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党办的宣传资料与价格公示要及时跟进。他还要求,缩短本次价格调整的磨合期,减少对临床诊疗工作的影响,不能因价格调整而降低医院的服务和质量。财务部物价收费科、信息中心、药学部等职能部门要在本次价格调整工作中,为临床服好务,切实解决临床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后,李钧要求参会人员务必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并要求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切实做好本次价格调整工作,保证医院各项收费的合法、合规,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
据悉,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按照7:2:1的原则,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20%通过财政投入补偿,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解决,医疗服务价格上调部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院办 袁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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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时的情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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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时的情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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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时的情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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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时的情景(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