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达州市中心医院门市招租
采购人:达州市中心医院
采购方式:拟对下列门市在限价基础上实行公开招租(如有或两个以上竞租人采取现场竞价,如只有一个竞租人采取议价方式),门市租金不得低于年最低租金。
项目内容:见下表
门市序号 |
门市位置 |
面积(㎡) |
年最低租金 |
1 |
东城柴市街长廊一楼122号 |
35 |
48500 |
2 |
东城柴市街长廊一楼123号 |
35 |
49600 |
合同期限:三年
公告日期: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9月17日17:00前
联系人:花先生18781819638
业务咨询:具体事宜咨询后勤保障服务部叶先生13398338369
资格及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或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
其他相关要求:
1、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收、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2、租赁人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自行办理好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等从业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医院备案。
3、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医院的有关规定,禁止经营录像、电游、网吧、卡拉OK、按摩、棋牌、医疗、药品、餐饮等项目。
4、必须保管和维护好租赁区域的房屋及设施,未经医院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扩建和改造房屋及设施,因私自改建、扩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租赁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修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5、租赁人可对租赁区域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装修,装修费用自行承担。但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医院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租赁人负责。租赁期满后或因租赁人责任导致退租的,应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
6、租赁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租赁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7、水电气等能耗费用由租赁人承担。
8、租赁人不允许转租,一经发现医院立即收回门市,且不再退回剩余合同期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9、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租金支付:按年度支付租金,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年租金,以后合同每满一年度前一月交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者,需提供5000元竞租保证金汇入医院账户。
户 名:达州市中心医院
帐 号:2317576109026417142
开户行:达州工行通川支行
谈判时间:2021年9月22日10:00(谈判开始前递交资料,过期不提供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谈判地点:达州市中心医院招标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
达州市中心医院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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