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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心医院关于财产综合险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调查的公告

时间:2024-08-26 作者:唐礼 来源:后勤保障科

  我院拟对财产综合险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调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市场价格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财产综合险采购项目市场价格调查。

  二、项目概述:

  1.保额:4.395亿元

  2.险种:财产综合险

  3.保险标的:门急诊综合大楼、内科大楼(房产证上14幛号)、周转房、高压氧舱楼(现办公楼)、医用氧舱楼、第一综合住院大楼、全科医师楼、西区分院、天使花苑B1层(含库房、图书室、病案室)、临床规培基地学生宿舍(含实训楼、学生宿舍、教职工周转房、实训基地棚)共11处房屋和1处天使花苑B1层库房货物(含药品、卫生材料、一般物资等)。

  3.保险条件

  (1)主条款及险别

  主条款:财产综合险

  (2)免赔: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1000元或实际损失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3)附加险:

  扩展附加条款:专业费用扩展条款(每次50万)。适用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之后 ,在恢复受损标的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 、合理的设计师、 检验师及工程咨询费用 。

  4.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2)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供应商报财产综合险的费率(‰)。

  (二)报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

  (三)递交报价书地点:达州市中心医院胡家坝院区南岳庙街56号行政办公楼4楼405室。

  (四)提交报价书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和报价书。

  (五)提交报价书时报价书需加盖公司鲜章,报价书必须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鲜章。

  (六)提交报价书的供应商之间不能是关联企业,若发现报价供应商间存在关联,关联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七)报价书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在报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后提交。

  2.邮寄提交:在报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快递,快递需送达行政办公楼4楼405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快递将予以拒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18-2386679 


                            达州市中心医院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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