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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心医院共享轮椅、共享书柜投放招租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5-04-15 作者:符宇骋 来源:招标采购科

   一、项目名称:达州市中心医院共享轮椅投放、共享书柜投放招租(第二次)

   二、出租人:达州市中心医院

   三、项目内容:见下表


   备注:各中标便民设施,在合同期内需增加设施点位的按点位评估租金(见附件)×中标租金上浮率(1+上浮率)收取租金。

   四、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五、公告日期: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9日

   六、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7:00前

   七、现场资格审查及竞价时间:2025年4月30日9:00(资格审查开始前递交资料,过期不提供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八、现场竞价地点:达州市中心医院招标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

(项目咨询:张老师0818-2386679 项目报名:符老师0818-2278288)

   九、资格及要求:

   (一)共享轮椅投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且在医疗器械销售行业无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盖鲜章)。

   6.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一、二类)经营资质,相关产品有备案及注册资质(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7.竞租人至少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医院、大型商场投放同品牌同型号的共享轮椅,需提供证明(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8.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相关事宜,我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共享书柜投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盖鲜章)。

   6.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医院、大型商场投放同品牌同型号的共享书柜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7.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相关事宜,我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资格审查、成交原则和成交付款支付方式:

   (一)资格审查、成交原则

   1.医院组织后勤保障科、审计科、招标采购科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现场评标,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才能参与报价竞价。

   2.本次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按照各标的物竞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由竞租人在竞价现场公开逐轮报价,每轮报价加价幅度为200元或者其整倍数,共2轮竞价,最高者承租。报价时,竞租人下一轮的报价须高于上一轮所有竞租人已报价中的最高报价,若最后一轮最高报价有相同者,则相同者须再进行报价,最高者承租。以上规则如不响应,将做无效竞价处理。

   3.每一标的物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出租方即组织按规定进行现场竞价;如只有一个竞租人,出租方将采取议价的方式确定租金;如无人参加竞租,出租方将重新招租。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缴,在合同完成签订后,承租方须二十天内将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号。

   十一、其他相关要求:

   (一)共享轮椅投放

   1.承租人所提供产品须具备快捷支付功能(4G+蓝牙,具备他人代还及自动结算功能),承租人需按照招租点位需求,全点位安装。点位未安装的,租金不退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安装地点。留有产品故障联系方式。

   2.由于设备、承租人收取轮椅压金引起的纠纷、损害等涉及所有责任和赔偿均由承租人负责。

   3.承租人负责使用设备的安装及用电维护,设备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由于用电安全引发的医院电力故障、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4.设备及相关设施损坏及时维修更换均由承租人承担,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

   5.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6.本项目需办理所需证照的,承租人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证照。

   7.收费价格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

   8.承租人的装修、装饰、广告宣传、张贴宣传广告等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9.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10.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竞价活动的全部风险。

   (二)共享书柜投放

   1.共享书柜应具备智能化管理功能,如扫码借阅、自动归还、在线支付等。

   2.书籍内容须符合医院环境需求,以健康、科普、文学等为主,不得提供低俗、侵权或非法书籍。

   3.承租方需定期补充书籍,确保书籍整洁、完整,不影响正常使用。

   4.共享书柜及相关设施如损坏,承租方须及时维修更换,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养,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处理。

   5.共享书柜书籍租赁租金(包括借阅押金或逾期费用等)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需充分征求招租方意见。

   6.不得擅自改变安装地点,不得在招租方院内进行未经批准的推广活动。

   7.由于设备使用引起的纠纷、损害等涉及所有责任和赔偿均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负责使用设备的安装及用电维护,设备及相关设施损坏及时维修更换由承租方承担。设备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由于用电安全引发的医院电力故障、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证照。

   10.承租方的装修、装饰、广告宣传、张贴宣传广告等需经招租方审核同意。

   11.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1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竞价活动的全部风险。

   (三)勘探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租人自行勘探现场,未勘探现场视为已知晓现场所有情况。自行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4月29日 8:00-11:00,15:00至17:00,踏勘地点咨询人:张老师0818-2386679。



   附件:房屋租金评估申报明细表





达州市中心医院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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